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盐城市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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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年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盐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月21日向盐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副组长于红霞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戴源作表态发言,市长曹路宝主持会议。督察认为,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发力,常抓不懈,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小康社会打牢更坚实基础。盐城市明确“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发展战略和“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发展路径,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修编完成《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盐城黄海湿地成功申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实施沿海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造林总量全省第一。出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面积最大。建湖县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东台市、盐都区创成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强化生态保护立法,先后出台《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断面长“三长并举”管护机制,将断面长制扩展到36个市考断面。盐城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办结督察组交办的件环境信访件,目前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推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企业家,关停取缔57家,查封扣押3家,立案处罚件、罚款.万元,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7人,约谈7人,问责3人。督察指出,盐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偏重,局部地区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忧,化工污染仍是心腹大患,危废处置隐患较大;生态环境质量不能稳定改善。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不到位情况。市住建部门年1月违规将因扬尘污染被全市通报的建筑工地评为文明示范工地。化工整治不坚决不到位,化工产业未能脱胎换骨。化工园区普遍存在产业链不完整、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等突出问题,环境质量长期较差。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缺口大。农村地区“厕所革命”推进不快,存在大量露天旱厕,环境“脏乱差”。全市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年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上升14%。监测监控能力不足,全市应建成的10个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站点9个未建成。二是水环境治理存在较大差距。年,34个省考以上断面8个不达标,超标率23.5%;国考断面优Ⅲ比例44.4%,低于年度目标33.4个百分点,国考超标断面全省最多。大丰区斗龙港大团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多项污染指标年明显上升。亭湖区串场河大庆路桥断面年水质下降且不符合考核目标。东台市东台河富民桥断面水质年以来连续两年不达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滞后。年排查发现,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仅40%,市区仍有34条黑臭水体,全省最多;截至年6月底,平均整治进度仅29.5%,部分河道仅开展清淤及拆迁工作,控源截污工程进展缓慢。—年已完成整治的21条黑臭水体,7条在年返黑返臭。污水收集处理进展缓慢。市区污水管网覆盖面不全,世纪大道、解放南路等城市主干道没有配套主管网,管道错接、混接普遍;市区个小区中个未实现雨污分流。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进水浓度低、处理能力闲置等现象。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基本未收集处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监管工作未有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隐患突出。通榆河饮用水水源地年水质超标,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建湖县西塘河颜单水源地、戛粮河建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多家水产养殖场未清退,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置。响水县废黄河水源地穿越公路、桥梁未设置应急处置设施;海堤河水源地年启用,至今未取得省政府保护区区划批复,未划定保护区范围。三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严不实。年、年上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均未达标;年优良天数比率较年下降6.9个百分点,降幅全省最大,年上半年又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盐城市—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地区地级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中排名倒数第5。扬尘污染管控流于形式。—年,市区降尘量分别为5.67、6.05、6.27吨/月·平方公里,降尘量逐年上升。射阳县、大丰区等地未按《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年3月秋冬季大气管控期间,市区个工地扬尘控制不到位。减煤控煤工作敷衍应付。东台市安和焦化8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未按要求于年年底前退出50%产能。盐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未开展耗煤企业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部分电力企业煤炭灰分普遍超出16%的标准要求。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年以来违规审批39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四是生态和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盐城市“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要求年起实施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退耕还湿、退渔还湿等生态修复项目,至今未正式启动。大丰区、射阳县缓冲区范围内分别有2.82万亩、2.79万亩水产养殖未清退。射阳港发电有限公司、响水县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非法占用海域,相关部门“以罚代管”,违法行为未整改到位便予以结案。生态红线违规开发现象普遍。滨海恒亚溶解乙炔气厂属于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滨海县未按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关停搬迁。阜宁县、建湖县在通榆河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存在多家砂石码头、修船厂等违规项目。五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化工产业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阜宁县政府未完成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的拆迁工作;射阳县纺织染整产业园内原有化工企业未按规划环评要求完成拆除工作;滨海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21间商住房未完成拆迁。生活垃圾处置二次污染严重。响水县四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随意堆放,恶臭明显,雨水排口外排水超标。滨海县天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射阳县临港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督察要求,盐城市委、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加快整治突出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化工园区整治,从根本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系统提升城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狠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整体水环境质量。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强调,盐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戴源表示,省督察组肯定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也严肃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有违规律的做法,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戴源强调,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煤改气推进和化工整治等重点整改工作,按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落地见效。要强化职责担当,压紧压实责任,从严督办问责,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长效管理,坚决扛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实在在成效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督察组还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盐城市委、市政府处理。会议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市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设分会场。

来源:盐城镜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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